潛水作業并沒有我們想象的那么簡單,而是有很多的事項需要注意的,否則潛水人員的生命安全很容易受到威脅。所以為了保障自身的生命安全,潛水人員必須要了解一些安全準則。最常見的潛水作業的安全準則主要有以下要求。
1、潛水作業前潛水員應掌握下潛任務、下潛環境、工作部位、水深、流速、流向等,對潛水員進行技術交底,并執行有關的安全操作規定。在200m半徑內不得有拋錨、振動打樁、錘擊打樁、空氣幕沉井下沉、電擊魚類等作業,在2000m半徑內不得進行爆破作業。
2、潛水及加壓前應對潛水設備進行檢查,確認良好后方可進行作業。
3、供給潛水員呼吸用的氣源純度,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。
4、潛水作業點的水面上不得進行起吊作業或有船只通過;在2000m半徑內不得進行爆破作業,
5、水面有超過4級浪時,不得進行潛水作業。
6、通風式重潛水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:
1)潛水員下潛或上升時,供氣軟管、信號繩、下潛導繩應分開。
2)潛水員不得在雜亂桿件檔內穿越;不得穿越隔梁進入其他井孔。
3)檢查或排除機動船推進器上的絞纏物時,應派專人在機房內看守。
4)水下作業面高低懸殊較大時,供氣軟管和信號繩應適量收緊。
5)信號繩和供氣軟管放出、收回的速度,應與潛水員下潛或上升的速度保持一致。
7、輕潛水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:
1)潛水時間應根據潛水深度計算確定。
2)深潛水時應配備潛水醫生及必要的潛水減壓設備。
8、流速大于1m/s時進行潛水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:
1)潛水員的頭盔面罩應加防護罩,壓鉛、潛水鞋、下潛導繩的墜砣應加重,供氣軟管、信號繩應作拉力試驗。
2)潛水工作船應拋錨在潛水作業點上游。
3)下潛員應使用安全帶,套在下潛導繩上下潛或上升;在水底,不得拋開導向繩,應減少用氣量,行走時應面向上游。
9、夜間潛水作業時,除潛水工作船、潛水平臺應有照明外,還應安裝照明度較大的燈具,照在潛水點的水面上。
10、炎熱環境潛水作業時,潛水前應將儲氣筒充滿壓縮空氣,儲氣筒上面應安裝冷水管降溫,待壓縮空氣冷卻后再使用或用冷氣泵供氣;在沉井或管柱內潛水,應有通風設備。